中共三门县委宣传部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发[2001]81号),设置中共三门县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职能调整
新闻与出版行政管理、宏观指导文化市场管理职能交给县文化体育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教育、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二)负责全县新闻和出版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三门报社、县文化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等新闻、出版部门的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三)负责指导全县精神产品的生产,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全县党员教育和全县农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五)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指导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全县网上宣传工作。
(六)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日常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组织开展对全县宣传思想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宣传文化系统的改革。
(八)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宣传系统各单位的县管干部实施管理,并会同宣传系统各部门对其中层干部和直属单位的班子成员实施管理和任免审核;指导全县宣传文化系统的队伍建设,配合做好新闻、文学创作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管理政工职务评聘工作;代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九)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宣传部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部领导协调部机关工作;负责制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起草、审核重要文稿;承担文秘、机要、信访、保密、档案、会务、信息、督查、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部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协助部领导做好本部管理范围的干部管理和审核、任免工作;指导全县宣传文化系统的队伍建设,配合做好新闻、文学创作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管理政工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及制度建设的调查研究,社会各界干部思想动态的调查分析及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
(二)宣传科
负责规划、部署全县社会宣传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形势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组织开展对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与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全县国有、集体和非公有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政工队伍的建设管理;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文化、文化艺术事业的建设;编写有关宣传材料;建设、利用、管理全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理论科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干部理论教育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和理论队伍业务建设;指导学校的政治理论课教学;负责全县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党校建设;负责全县农村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三门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负责提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文明卫生城市、文明示范乡镇、文明单位(行业)、文明示范村等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五、人员编制
县委宣传部机关编制XX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X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3~5名。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三编[2002]25号 200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