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县委、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市、区)农办机构设置调整的通知》(台编[2005]73号)精神,中共三门县委、县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更名为中共三门县委、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简称县农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全县“三农”工作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检查监督、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中共三门县委、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农村改革的措施意见。 ㈡负责全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负责《三门县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 ㈢组织协调全县村庄整治工作和新农村建设。 ㈣参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工作,指导全县农民素质培训工作。 ㈤研究提出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外向型经济和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本级农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方案,报农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审定。 ㈥指导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参与指导乡镇综合改革;指导、协调、参与农村各类股份合作制改革。 ㈦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区域合作开发。 ㈧参与指导、协调农科教结合工作。 ㈨参与指导发展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㈩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文秘、统计、档案、宣传、信息、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财务和纪检、监察、党务、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关事项;负责后勤事务处理。 (二)经济发展科 负责《三门县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指导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参与指导乡镇综合改革;指导、协调、参与农村各类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提出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效益农业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本级农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方案,报农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审定;参与指导、协调农科教结合工作;参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工作,指导全县农民素质培训工作;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县村庄整治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参与指导发展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负责组织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其他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组织管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委、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机关编制X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X名)。其中:主任X名,副主任X名;股级领导职数X名。 四、直属事业单位 三门县扶贫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X名。
主题词:机构改革 县农办 通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群团机关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三编[2006]1号 2006年6月8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