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发[2001]81号),设置三门县工商业联合会。县工商业联合会是县委领导下的全县工商界组成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
一、主要职责
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参政议政。
(二)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三)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五)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七)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八)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九)开展与国内外工商社团及经济界人士的友好往来,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十)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纠纷。
(十一)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 县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机关设1个职能室。
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调研和综合分析工作,草拟、修改工商联的重要文稿;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信访、档案、财务、保密、物资管理、会务、接待等工作;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行政编制XX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X名),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室主任1名。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三编[2002]7号 200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