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发[2001]81号),设置三门县科学技术协会。县科学技术协会是县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
一、主要职责
县科学技术协会的主要职责是:
㈠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三门经济发展。
㈡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反对愚昧、迷信和一切伪科学、反科学行为;开展城乡科学技术普及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县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㈢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荐人才,做好科技工作者之家的创建工作,协助做好县级学会中的党建工作,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㈣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县科技政策的制定,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
㈤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科技咨询和中介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㈥开展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开展科技咨询服务。
㈦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加强与台、港、澳民间科技组织的联系。
㈧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设1个职能室。
办公室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文秘、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科协机关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协助做好县级学会的党建工作;负责了解和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和要求,依法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有关人员参与科技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负责县科协所属的县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管理、指导、服务,促进与其他社团的联系;制定县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重点学术活动计划,组织协调综合性、多学科的重点课题学术活动;负责三门县科技学术普及活动和对县级自然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县级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工作;负责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加强与台、港、澳民间科技组织的联系;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开展重大科普活动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科普阵地的创建工作;负责对各乡镇科协的联系、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农函大工作和搞好全县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县“金桥工程”等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参与科技扶贫工作;承担县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科协机关编制XX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XX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不含兼职);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三编[2002]12号 200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