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编办概况 政策法规 政务指南 机构编制 事业登记 信息交流 返回局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 >> 查看信息正文
三门县妇女联合会

 

三门县妇女联合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发[2001]81号),设置三门县妇女联合会。县妇女联合会是在中共三门县委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全县各级妇联的领导机关。

一、主要职责

㈠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㈡指导和推动全县妇女继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文明家庭”活动,重点推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家庭文明工程”,动员组织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㈢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配合县委组织部积极培养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

㈣指导全县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㈤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及外侨联谊,积极发展同国内外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㈥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贯彻执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及省、市、县有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妇女儿童服务。

㈦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妇女联合会机关设1个职能室:

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县妇联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访、保密、档案、人事和机关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妇联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基层妇女组织建设,领导和监督各级妇委会工作;负责实施女性素质教育工程,制订妇女干部教育规划,开展女干部的培训教育,配合县委组织部积极培养女干部;指导和推动全县妇女继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文明家庭”活动;教育、引导职业妇女增强“四自”精神,成为“四有”新人;牵头指导全县家庭教育工作;参与对贫困地区、贫困妇女的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反映妇女儿童的呼声和要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负责县政府委托的托儿工作;负责各民主党派及港、澳、台地区妇女组织知名人士的联谊工作及外侨联谊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妇女联合会机关编制XX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三编[2002]5号  2002年3月23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编办 更新时间:2005-9-17 15:06:36

相关文章

中共三门县委办公室人事档案改革乏力 全国至少60万份档案被抛  
中共三门县委 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中共三门县委组织部
中共三门县委宣传部中共三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三门县委政法委员会中共三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三门县委老干部局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三门宏达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3355678/79/80 传真:3356002

浙ICP备05085907号

Copyright ©2002 - 2005 bb.smrl.gov.C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