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三门县委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发[2001]81号),设置共青团三门县委。共青团三门县委是在中共三门县委和共青团台州市委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全县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
一、主要职责
㈠领导全县共青团、青联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青少年社团组织。
㈡参与制订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全县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㈢参与全县有关青少年事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㈣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㈤协助政府教育部门组织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和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㈥组织和带领青年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㈦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㈧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和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㈨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共青团三门县委机关设1个职能室:
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团县委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访、保密、档案、人事和机关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团县委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共青团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和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团的宣传和理论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阵地建设;指导全县农村青年学文化、学科学,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组织、指导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岗位成才、科研开发、文化娱乐等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教育和活动;了解掌握青少年思想动态,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组织和带领青年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和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县内外青少年交流和联谊工作;协助有关方面办理与全县少年儿童工作相关的事宜,组织、协调青少年维权工作;指导少先队、青年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按照《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三门县希望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共青团三门县委机关编制XX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三编[2002]4号 200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