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体育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三门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发[2005] 31号),设置三门县体育局。县体育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县政府依法授权县体育局主管全县体育工作。
一、职能调整
划入由原县文化体育局承担的体育行政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三门县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和推动全县体育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制订全县体育事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县各项体育比赛以及上级各单项比赛的参赛工作;加强体育队伍建设,提高竞技运动水平,积极为国家、省、市运动队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四)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并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五)研究制定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发展体育产业;负责全县体育市场的行政执法、管理和稽查。
(六) 组织指导全县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和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贯彻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管理全县体育设施建设。
(八)管理和指导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指导各乡镇体育工作;指导体育行业协会活动。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和局下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调查研究;负责 机关会议、文秘、信息、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等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基建工作和财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体育的对外交流,按规定申报全县对外体育交流事项;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工作;推进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承办局纪检、监察、党群的日常工作。
(二)竞赛训练科
研究制订全县体育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和制度;管理、协调、监督全县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组队参加上一级各项比赛;指导直属少年体校的教学科研和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及教练员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规划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重点布局和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管理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各项赛事;负责各运动项目裁判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审定公布各运动项目县纪录;负责体育训练、竞赛制度改革;负责审批三级运动员、裁判员的等级证书;负责办理二级以上运动员、裁判员等级的申报工作; 办理和申报运动员注册手续;组织评选优秀教练员、裁判员。
(三)群众体育科
研究和制定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全县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协调群众体育科研工作和群众体育单项协会的工作;管理社会健身业务;负责全县体育评估优胜乡镇、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评选、申报工作;负责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体育辅导员的培训、考核、等级评定工作。
研究制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发展体育产业;负责管理全县体育市场及其他体育经营活动和项目,指导全县体育市场管理和市场稽查工作;负责体育市场法律法规宣传;负责体育市场经营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体育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X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主题词:机构改革 县体育局 通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群团机关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三编[2006]7号 200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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