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统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发[2001]81号),设置三门县统计局。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全国和省统一制定的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方案。
㈡研究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部署和检查全县统计工作;审查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
㈢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县情县力的普查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㈣负责组织全县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审定、管理、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㈤管理和指导全县统计信息的产业化、社会化工作;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交流与合作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㈥组织指导全县的统计基础建设和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组织实施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全县统计人员的统计专业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及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㈦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3个职能科室。
㈠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本局行政事务,承担文秘、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接待、会务、车辆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全局财务、财产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
㈡综合科(法规科)
组织协调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经济、社会、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的贯彻;组织审查各乡镇及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负责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的核算、评估和分析;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和本科室统计业务档案,评估审核重要统计数据;组织社会经济发展评价,收集、整理、提供全县综合性统计资料;对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宏观决策咨询建议;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分析重点课题研究;负责组织经济形势分析和统计新闻工作,定期发布统计信息;负责《三门统计年鉴》编审和统计数据的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负责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旅游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劳动就业、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受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单位登记、年检和名录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和统计专业继续教育工作;承担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与职务评聘的具体工作。
㈢统计业务科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交通、邮电、电力、原材料、能源、科技、农村经济、农村住户调查、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的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经济效益考评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
三、人员编制
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XX名(含工勤编制人员X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三编[2002]9号 200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