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计划生育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发[2001]81号),设置三门县计划生育局。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办[2005]31号)将县计划生育局更名为三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调查研究,起草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我县人口发展战略,根据省、市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编制我县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下达各乡镇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进行全县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执法检查,查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制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受县委、县政府委托,负责制订、下达各乡镇和各部门的计划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并对其进行检查、督促、考核、评比和责任兑现奖罚。
(四)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指导开展新家庭计划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五)制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
(六)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指导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以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为主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负责药具发放管理的指导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七)制定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全县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
(八)负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经贸、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负责跨省市地县之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九)制定全县计划生育系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做好全县计划生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报批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并监督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贯彻实施;做好全县计划生育系统信访工作,受理并查处计划生育信访案件。
(十一)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和接待等行政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办理议案、提案工件;负责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承担计划生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报批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并监督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贯彻实施。
(二)政策法规宣传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法规、政策;负责对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同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基层规范化管理和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负责外出外来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发放和验证工作;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殖保健和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流动人口统计数据的汇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联系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经贸、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负责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城市下岗、待业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和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
(四)人口规划统计科技科
根据省、市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我县人口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定下达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规划、规范和管理;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课题研究,搞好计划生育科技咨询服务工作,宣传、推广计划生育科技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监督、指导计划生育技术、药具发放、调拨、供应和节育技术使用;负责计划生育卫生技术培训;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负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负责编制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及避孕药具的中长期需求计划;监督计划生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计划生育财务统计工作;管理计划生育系统国有资产。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三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编制XX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X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三编[2002]17号 200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