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编办概况 政策法规 政务指南 机构编制 事业登记 信息交流 返回局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 >> 查看信息正文
三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换补发证书工作流程

 

 

换、补发证书工作是指已经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因某种原因,造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污损,或者证书正、副本之一或全部遗失,而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换、补发证书申请。(表格可到下载区下载

1、属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污损的,由申请换领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换领报告,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办理换发证书手续,并收回污损证书。

2、属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的,由申请补领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补领报告,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且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在申请补领单位到报纸或杂志上刊登所遗失证书作废的声明后,再办理补发证书手续,并收回未遗失的正本或副本证书。

申请补领证书工作流程按照三门县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工作流程办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编办 更新时间:2005-9-16 16:22:52

相关文章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登记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许可事项)政务公开
三门县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工作流程三门县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工作流程
三门县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工作流程三门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流程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三门宏达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3355678/79/80 传真:3356002

浙ICP备05085907号

Copyright ©2002 - 2005 bb.smrl.gov.C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