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确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重要目标。《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发[1993]7号)明确指出:“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实行政事分开......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使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中办发[1996]l7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使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管理更加规范化。”“把建立登记管理制度作为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通过开展登记,对所有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多方位的普查,可以摸清事业单位的现状、发展潜力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特别是为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落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目标的重要手段。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一个长期的不断推进的过程。通过登记和年度报告的审查,可以定期对改革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巩固改革的成果;同时还可以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调整措施,以保证改革的不断深入。
(三)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的重要保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基本思想是,把市场机制、经营机制、竞争机制引入事业单位,打破事业单位的部门所有、条块分割、国家包揽的旧体制,促进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经济建设,并从整体上减少财政负担,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依法核准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正是实现这一改革目标的重要条件。可以设想,如果不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不通过核准登记赋予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不让事业单位获得作为进人社会、进入市场合法凭证的有关证书,就会给上述改革目标的实现,增加许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