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编办概况 政策法规 政务指南 机构编制 事业登记 信息交流 返回局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 >> 查看信息正文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点击下载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填表说明

  

一、填表要求

1.申请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应按表列栏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2.表内涉及数字栏,如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资金数、编制数、帐号、人员数、日期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一律用蓝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4.本表一式三份, 一份交登记机关,一份交主管部门,一份申请单位留存

 

二、指标说明:

封面:

单位名称    填写批准机关批准的机构全称。

申请日期    填写申请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申请书的日期。

表格:

单位名称    填写封面申请单位的名称,有从属名称的单位一并填写。

        填写事业单位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详细地址。

举办单位    填写事业单位的主管单位。

经费来源    填写财政核拨、财政核补、经费自筹、举办单位资助。

开办资金    固定资产填写经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情况;流动资金和其他资金填写财务上一年度报表汇总数额或上级及有关部门认可数额。

审批机关    填定批准事业单位机构成立的文号。

成立时间    填写批准成立时间,以批文时间为准。

批准文号    填写批准事业单位机构成立的文号。

机构规格    填写机构编制部门或党委、政府批准的机构级别。

人员编制    填写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额。

从业人员    填写事业单位的现有人数。

分支机构    填写事业单位下(分)设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不能填写成内设机构。

宗旨和业务范围    填写本单位的主要任务及面向社会服务的项目。

法定代表人意见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是否同意申请登记的意见。

举办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签署是否同意该单位申请登记的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公告刊登情况      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证书颁发情况      由领证人和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分别签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编办 更新时间:2005-9-23 20:15:09

相关文章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三门宏达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3355678/79/80 传真:3356002

浙ICP备05085907号

Copyright ©2002 - 2005 bb.smrl.gov.C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