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发[2001]81号),设置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挂靠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直属事业单位:三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主要职责:三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是在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的职责,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依法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行使行政职责的全民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职责;
二、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拟订本县事业单位登记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保护本县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四、监督检查本县事业单位落实登记管理法规情况,处理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事件;
五、承办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公告、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指导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清算工作;
六、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管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资料;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76-336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