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编办概况 政策法规 政务指南 机构编制 事业登记 信息交流 返回局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 >> 查看信息正文
中共中央提出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决定》中写到,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决定》中还指出,各级政府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政事分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文章来源:中新网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06-10-19 11:15:54

相关文章

各国乡镇机构治理特色一览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出版单位开始改制为企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在起草 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专家:腐败渐向政治领域侵蚀 行政体制势要改革
中国24个省成立反渎局 严惩“不揣腰包”的腐败  发改委:推进国有单位薪酬改革 清理工资外收入
吴仪:中国改革是全方位改革 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审计部门扩权将查询被审计单位公款私存账户
专家称政府改革要以行政审批权为突破口 乡官“坐直升机” 冲击政坛惯例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三门宏达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3355678/79/80 传真:3356002

浙ICP备05085907号

Copyright ©2002 - 2005 bb.smrl.gov.C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