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全国唯一一家从法院系统分离出来的鉴定机构成立,废弃“自审自鉴”制 法庭鉴定所“独立”开始接“私活”。
法官:受理个人业务不影响案件审理 此机构业务受理范围:将增加交通事故鉴定、环境检测等项目
从现在开始,原属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彻底和法院系统脱钩,原有的鉴定人员脱下法官的制服,开始承接老百姓交来的DNA亲子鉴定等鉴定业务。
1986年,北京高院成立本市法院系统第一家鉴定部门——法医技术室。20年过去了,它的名称由“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换成了“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并于8月8日正式成立,成为全国唯一一家从法院系统分离出来的鉴定机构。
这样的变化源于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决定》规定,法院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取消了20年来法院“自审自鉴”的模式。
改革影响·断案
从法院系统分离不影响案件审理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军指出,鉴定机构从法院系统分离出来,受理个人业务,对案件审理本身并没有影响。
据介绍,在分离之前,当事人协商选择或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作鉴定较多,并非因为它是高院的事业部门,而是因为他们的鉴定人员经验丰富,作的鉴定较多,公信力比较强,要求鉴定人出庭也基本都能做到,这些都是一些社会鉴定机构做不来的。
现在它和高级法院脱钩,成为新的鉴定机构,和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一样参与鉴定。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院,最终还会选择相信更有公信力的鉴定机构。
改革影响·百姓
百姓参考鉴定结果考虑是否继续诉讼
近日,一位正在打医疗官司的郑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起诉医院前,曾想委托原来的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作鉴定,因为这里作过的医疗鉴定较多,但由于是个人业务而被拒绝。
起诉后,由于正值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之时,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不再承接业务,她只能委托其他鉴定机构去鉴定。
“改革后对我们这些当事人来说,应该是有益的,我们可以作完鉴定再权衡打不打这场官司。”郑女士说,作为老百姓,她会选择信誉好的鉴定机构,这个机构跟法院有没有关系不是她考虑的范围。
鉴定所与法院分离前后的不同
人员编制不同
司法鉴定人员属于公务员编制,变成事业单位后,仍是国家行政人员。他们和法官穿同样的制服。由于身在国家机关,人员编制的数量相对有限,人少案多,分给每个人的案子因此相对集中。
现在的司法鉴定人员已不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是国家行政人员,身份上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或讲师。在人员数量的限度上也就相对放宽,有更多的人员从事研究工作。
所属的主体不同
隶属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现在是中国政法大学下属的事业单位,属于社会服务机构。
业务范围不同
只担任法院委托鉴定案件的鉴定工作,原则上不接受当事人自己委托的业务。
开展咨询业务,对鉴定结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以前相比,也会相应增加一些服务项目,如:专家辅助出庭,协助当事人给其他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挑毛病”;还会开展一些新的需求大的鉴定项目:如交通事故的鉴定、环境的检测等。
人员所做的工作不同
作为法院的下属机构,鉴定人员只需完成案件的鉴定工作。
现在并入中国政法大学,鉴定人员要承担科研、教学、检案的任务。除了要在法庭科学这一学科上作研究外,他们还要给政法大学的学生授课,当然还要完成案件鉴定工作,工作量比以前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