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阶段。乡镇机构改革在农村综合改革中处于关键地位。当前,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以建立服务型、法制型乡镇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
做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关键要把握和坚持三条主线,研究和处理三个问题,协调和衔接好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内容。
◆把握和坚持三条主线
把握和坚持与时俱进的主线。乡镇机构改革目前仍处在试点阶段,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乡镇机构改革本身很复杂;二是形势在不断变化。这两个方面都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跟上时代潮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随着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提出,对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了新要求。目前,主要体现在通过乡镇机构改革,加强乡镇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主导、引导和规划;提高乡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因此,必须牢牢把握和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断研究,不断探索,不断实践。
把握和坚持持续改革的主线。乡镇机构改革突出的是改革,实质是改革,形式和内容都需要改革。2001年,我省出台了《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在精简机构编制、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改进乡镇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展,为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2004年,为配套农村税费改革,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以乡镇机构改革为核心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当前,唯有牢牢把握住改革这一主线,才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演绎出最生动、最受农民欢迎、最具生命力的乡镇新体制、新机制。必须紧紧抓住现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中不适应、不符合农村现实需要的地方进行调整和改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根本上消除影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把握和坚持执政为民的主线。这次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努力提高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共产党人的本质。因此,乡镇机构改革不单要做好机构人员的调整,更重要的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把乡镇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为农民服务的轨道上来。一是要健全乡村公共服务体系。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有三种方式:政府直接或通过自己设立的事业机构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养事不养人,全额出资购买公共服务;对公共服务给予适当奖励。二是要培育和发展农村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载体,强化扶持,正确引导,促进其依法快速健康发展。三是要增强乡镇政权活力,这涉及到许多问题,归根到底关系到能否建立服务型、法制型乡镇政府。
◆研究和处理三个问题
乡镇机构改革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必须进一步研究和处理两者的关系。要切实增强乡镇党委、政府履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需要乡镇党委、政府来具体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所涉及的很多工作,需要通过乡镇政府来具体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采取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措施,需要乡镇政府的积极配合。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是要通过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建立农村基层的新型管理体制,建设法制型、服务型乡镇政府。只有依法行政,乡镇政府才能够有效组织、有效领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只有加强服务,乡镇政府才能推动农村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得到经济基础的有力支撑。
乡镇机构改革与建设海峡西岸城镇群的关系问题。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定,海峡西岸城镇群是以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规模结构组合有序、功能定位优势互补、发展布局科学合理、资源要素有效集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城镇群。要按照城镇化的新理念,分类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城镇化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途径。乡镇机构改革必须有利于促进海峡西岸城镇化发展,有利于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这样的背景下,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必须结合实际,分类开展。因此,无论是“经济较发达乡镇”,还是“经济欠发达乡镇”,都要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新型城镇化理念,稳步推进质量型城镇建设、再生型城镇建设、学习型城镇建设、开放型城镇建设和可持续型城镇建设,并按照这些新的理念推进乡镇体制、机制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与建设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的关系问题。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乡镇机关怎样提高效率,搞好服务,关键在人,在培养高素质的人。为此,乡镇机构改革必须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培养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的平台。要注重减少行政层级,为乡镇干部提高工作效率搭建平台。要注重行政流程再造,促进乡镇干部树立“顾客”、“服务”的理念。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结构。
◆协调和衔接好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内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在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机构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因此,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必须与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相协调和衔接。当前,重点是协调和衔接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保障办学经费,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一方面,要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另一方面,要加快教育部门自身改革。要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要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要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要体现财力支出向公共服务倾斜,向基层倾斜,切实增强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这三项改革分别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财力支持和动力源泉,三者相辅相成,密切相关。其他每项改革的推进程度,也都会对乡镇机构改革的进展产生重要影响,并影响农村综合改革的整体成效。因此,乡镇机构改革要与农村综合改革的其他各项内容相协调与衔接,使改革相互补充、相互推进,形成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强大合力,使乡镇机构改革取得实际成效,从而加快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