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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严肃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政工作纪律,规范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根据中央及省、市编办《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吃“空饷”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机关、事业单位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一)在编不在岗的(包括长期在外经商、请假,三个月以上病假,服刑等);

(二)已调离或已到达退休年龄,到目前未办理有关手续的;

(三)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拨款的;

(四)已经死亡未核销编制的;

(五)其它形式吃“空饷”的。

二、填报对象

2005年1月1日至今,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三、调查方法

以自查为主,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的机关、事业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逐一核查,一经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认真填报《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情况自查表》,于12月2日前报送县编办;对没有存在吃“空饷”问题的单位,必须在表格上注明无此现象,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调查表格可登陆三门县机构编制信息网(http://bb.smrl.gov.cn下载  。

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乡镇事业单位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

 

表格下载

 

 

                         

                                 三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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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编办 更新时间:2005-11-23 10: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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